活在光明中


2346 期(2009 年 8 月 9 日)
◎ 時代講章 ◎ 杜錦雄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二節

  幾個月前,淫照事件的男主角在加拿大首次作供,吸引了不少傳媒爭先採訪。之後,他對傳媒講出他在淫照事件發生後這一年內的內心感受,他更鼓勵相中各女藝人要積極面對、要活得開心!然而,在第二天其中一個女藝人就指責他:「貓哭老鼠」!

  淫照風暴是於二零零八年初發生,一批展示了男主角及多名女藝人的床上性愛圖片就在網上迅速地流傳,其後有更多淫照在互聯網發放,引起全城轟動。淫照事件中的男主角及多名女主角絕對沒有想到這些三級私人照片會曝光的,他們拍攝這些照片的時間,絕對不想其他人知道。早一陣子,更有流傳事件男主角在北美信了耶穌,悔改加入了基督教,成為基督徒。事情是真?是假?定是有人「故弄懸虛」?

  然而,從這件事情反映到今日社會的道德淪落到甚麼的地步?這些年輕人心目中的藝人偶像,在大眾傳媒面前就一派正經,但事實上在某些藝人的私人生活就見不得光。

  為何人們不能夠「活在光明中」?我們嘗試從新約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一至十二節的經文來找答案。這段經文同樣記載了一件見不得光的事情,事件中的女主角被人發現她正犯姦淫,結果被一些宗教領袖捉拿公審。

  根據經文第一節所述,事件發生在早上,當眾百姓都從家裡返回聖殿,並準備聽耶穌教訓的時候。突然間,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其實,文士和法利賽人說這話的動機,乃是想試探耶穌,他們是帶著惡意而來,目的是要使耶穌陷入他們的網羅中。由此可見,這班宗教領袖的內心是何等的黑暗。聖經這裡用「帶著」這個希臘文動詞,正好生動地描述這班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非常戲劇化的出現。他們帶著被拿時仍在犯罪的婦人,即是他們「捉姦在床」。之後,這個犯姦淫的女人被命令「站」在眾目睽睽當中,所有人都看見這位「被捉姦在床」的女人。你試想想,這個女人當時的感受是如何?我相信她一定很難受、覺得很羞恥!她已經偷偷摸摸做不見得光的事,結果被人捉到,現在還被人們公審,確實羞恥!

  其實,根據猶太人所持守的舊約律法,是可以「用石頭打死」在已訂婚之女子犯姦淫的案子上(申廿二23-24)。奇怪的是,為甚麼文士和法利賽人不把這件事交到當時法庭審理?相反,他們來找耶穌,並說:「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這句話真正的意思應該是:「那麼你呢?你怎麼說?」這才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重點,他們重要的是捉拿耶穌,而不是刑罰那婦人。由此可見,這班「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內心真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然而,耶穌處之泰然,一方面安靜地彎著腰,一方面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究竟耶穌寫甚麼字?有研究聖經的學者就這樣揣測,由於在舊約時代,神是以祂的指頭寫下十誡;故此,或許耶穌在寫七十士譯本出埃及記廿章第十誡的第一行字:「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其實,聖經這裡沒有一點線索提及,故此我們也不必過分的推測。當耶穌沒有即時回應他們時,他們就顯出不耐煩,就不停地問耶穌。這個時候,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當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文士和法利賽人煽動群眾來找耶穌麻煩,耶穌絕對無採取孫子兵法中最後一計「走為上著」;相反,祂非常冷靜,以「一動不如一靜」來面對這班在宗教上走迷了路的狂熱分子。耶穌就站起身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耶穌真厲害,他帶出每一個人內心真實的問題:「誰是沒有罪的?」換言之,即是「世上無一個人是不會犯罪的」,這也等同於我們中國的先賢所講的:「人誰無過?」而且孔子告訴我們:「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孔子所講的「過」,即是聖經這裡所講的「罪」。究竟「罪」的定義是怎樣?

  (下期續)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時代講章】

【黃金歲月】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教會語文漫談】

【畫出生命】

【文林】

【童話人間】

【日光在心】

【三人行】

【問道】

【品蘭集】

【靈修果園】

【教會觸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