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
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林前三18-19)
「為甚麼你們要選擇向藝人傳福音?」我問三位神學生,他們為了搜集功課資料而訪問我。
「因為藝人的魅力和號召力都較強,如果他們信主……」
藝人,不論在娛樂圈,或在教會圈子,似乎得到的看待都是十分類似,大家都信奉明星效應……
無怪乎,數年前,眼見一眾天皇級巨星在紅館作「佛教show」,有牧師看得牙癢癢:「我們真要祈禱神興起基督徒藝人領袖啊!」
無怪乎,今年,信徒因為看到有更多的歌手於頒獎禮上高呼「感謝主」而興奮, 為愈來愈多藝人信主而深信主要用大眾傳媒作「大事」……
我想到……那躺在馬糟中的小小嬰孩……
那無佳形美容的加利利人……
那釘在羞恥十架上的救主……
祂怎麼就不選擇以光芒四射、萬人崇拜的明星形象來吸引世人?
不選擇以號令天下、誰敢不從的王子身分來拯救世人?
我不懂理性地分析當中蘊含的智慧,只知道默默地依著我主走過的腳蹤而行……
當我看到……
作「貞潔大使」的歌手藝人未婚懷孕……
為主發出「愛的宣言」的夫婦藝人離婚收場……
高舉公義的名嘴藝人爆粗大罵弟兄……
因而從寵愛跌落在唾棄……
我對不相信明星效應的主耶穌,心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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