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


2041 期(2003 年 10 月 5 日)
◎ 時事透析 ◎ 陳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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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徐嘉慎律師,因為不滿香港政府不顧維多利亞海港美景,不斷填海取地,入稟法院,要求法庭頒布暫緩令,禁止政府繼續進行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並申請司法覆核,澄清高等法院曾就灣仔北填海工程的判詞,對中環填海工程一樣適用,目的在阻止政府無限制地破壞維多利亞海港。

  對於海港美景被破壞,相信許多人都察覺。筆者有兩次經驗,都震撼心靈。一次是在維多利亞山頂下望維港,發覺港口海景,比前減縮很大,一方面是因為港島沿岸高樓大廈多了,另一方面是海港比前狹小過半,從前是海港,現在只像是一條首尾稍寬的河道。另一次是乘搭天星小輪,渡海的時間肯定縮短了,最要命的是港海變成河道,風浪因河道狹窄而波濤洶湧,小輪隨浪起伏,很難泊岸。

  維多利亞海港是香港的特徵。許多遊客到香港,也會特地乘搭天星小輪,在渡海時,瀏覽兩岸的景物,並海港的美麗。假如水深而闊的海港,變成了湍急狹窄的河流,甚或港九兩地連接起來,像荔枝角與橫瀾島連成陸地一片,那肯定是大殺風景的大事!

  政府是有她的理由的,填海是為了應付人口急劇增加,開發商業區以應付商業的迅速發展,和疏導現在及未來擠塞不堪的交通。法庭接納這些理由,但提出填海取地的三個原則:「公眾需要、並無其他選擇、以及最少規模。」可見法庭亦重視維多利亞海港,如非公眾需要或必要,最好不要動她分毫,如不能不動,亦應小動。

  大自然是上帝創造的恩賜,衪創造了以後,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衪要人治理全地,並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當然「治理」一詞,曾有許多解釋,但以賽亞書曾有這樣的遠象:「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一個美麗的遠景,萬物和諧共處,人和物都不受到傷害。

  人為自己的利益,任意削伐自然,以致釀成天災人禍,為要達成創造主美好的旨意,人類是時候該深切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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