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異族通婚的情況十分普遍,我的教會也有若干對,其中多是中印、中泰等組合。他們除了文化上有差異外,在宗教溝通上也有不同,以致家庭問題頻生。請問教會當如何牧養這些家庭?
讀者 主內同工
主內同工:
多謝你提出的問題。當我在美國三藩市牧會的時候,異族通婚確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也衍生不少的家庭問題,尤其中國人比較保守,對異族通婚也存有一些偏見,這是我們要關注的問題。
首先,保羅在加拉太書三書二十六節至二十七節說得很清楚,在基督裡面,我們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因為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我們絕對沒有理由因著皮膚顏色之不同,種族之不同而存有歧視眼光,因為這是罪。換句話來說,種族之不同,不是我們擇偶之首先條件。
然而,信仰之不同卻是我們一定要考慮的因素。聖經告訴我們,婚姻不但是身體之結合,也是靈、魂、體之結合。信與不信之所以不能同負一軛,是因為他們因著信仰之不同而沒有可能有靈的契合。事實上,因著信仰之不同,價值觀、人生觀、道德觀、對教養子女的看法、金錢的使用等等實際問題都會有差異,這樣的家庭,一定會有產生很多問題。不少例子都告訴我們,很多時那些基督徒就因著配偶之不信而離開了真道,這是非常可惜的。所以,在擇偶時,信仰便是我們要考慮的首先條件了!
或許我們會問道:「如果大家信仰相同,同是主內肢體,但我們種族不同,言語不同,背景不同,這樣的婚姻是否有問題呢 ?」 我們要了解到神創立婚姻制度,是因為神以男人獨居不好,所以為他造了一個配偶。換句話來說,夫婦之間的溝通是非常重要。雖然我不能肯定異族通婚會否產生夫妻溝通上的問題,但我卻可以肯定的說,若夫妻之間在文化上、言語上有隔膜的,他們之間的溝通一定大打折扣了,其實也有一定的難度。
談到牧養的問題,我想至佳的方法是「預防勝於治療」。婚前的教育、婚前輔導都是非常重要。他們一定要計算清楚代價。若他們是因著愛,願意彼此接納,互相體諒,並且學習克服一些實際困難(如:學習言語學),這是上乘的方法。
假若婚後出現了問題,則應早日找專人輔導,解決問題,我是不贊成在教會裡視他們為「特殊階級」,或是組成一個特別團契給這些人士,我倒覺得應該把他們一視同仁。事實上,很多時候他們根本就忘掉自己是異族人士。在主裡面沒有分印人、泰人,美國人或中國人,因為我們同是主內弟兄姊妹!
主僕 蘇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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