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局就修訂賭波條例舉行公聽會,在明光社等組織邀請下,筆者也參加了其中一場公聽會,向立法局議員表達了筆者對於目前傳媒中有關賭博資訊的意見。
由於筆者當天的發言,與較早前提交的書面資料不同,於是,會議主席周梁淑怡議員要求筆者把發言稿交立法局存檔。席間,一位立法局議員就筆者在發言時提及電台現在於星期日下午播放賽馬節目,詢問有何更好的處理方式,反映出筆者的發言也略為引起立法局議員的注意。
當日,出席的教會領袖和信徒代表眾多,層面廣泛。有相當一部分人的發言是從宗教信仰和道德的立場提出反對,部份是從專業和學術的角度提出反對,個別是從生活感受表現其意見。回應的政府官方指發言者的道德性較強,賭博是客觀性存在的事實,政府立法的只是作出規範而矣。
筆者想在此分享對事件一些感受。首先,教會表達對社會問題的意見是絕對合理和有需要的。其次,在表達對社會問題的意見時,教會應有策略,例如像這次去組織各階層的信徒代表作系統性反映,便不宜過分流於從宗教道德的立場作出批判,否則難以爭取中立或具正義感的官員、議員和社會人士的支持。第三,應更多透過新聞界爭取輿論的支持。
但無論如何,這可算是蠻漂亮的一役,成敗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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