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是一個誠實的人,能夠言行相符,才會讓人信服。就像耶穌所說的:「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太五37)
有的信徒會批評牧者假冒為善,因為他看到牧者叫人要過儉樸生活,但是牧者卻過著奢華的生活,這樣他所講的道就沒有說服力。
有位牧師在主日的講台大談彼此相愛,在台下的師母卻面無表情的坐著。等到回家之後,牧師問師母說:「你覺得我今天的道講得如何?」師母只是淡淡的說:「你講的『愛』心,好像自己都沒有做到!」牧師聽了不發一語,因為師母並沒有覺得平常對她很有愛心,反而好像比較關心會友。
不只牧者有時候沒有做到他所傳講的。有些信徒在平日也離開基督徒的標準甚遠。比如說,耶穌說:「是就說是」,意思是叫人不要說謊,有些基督徒明明在家,但是當別人找他時,他累了不想接聽電話,他卻告訴太太說:「告訴他我不在,請他留電話。」這樣雖然只是不經意的「小謊」但常常這樣,就會給撒但留下更大的破口,以後可能會說出更大的謊言進而做出更大的錯事。
基督徒對於男女會友之間的感情問題尤其應該注意,已婚的異性基督徒,儘量不要單獨在一起;如果未婚的弟兄姐妹和已婚的弟兄姐妹有事同行,也要適度的保持距離,異性之間不要有太多親密的動作,這時內心的「清明」非常重要,千萬不要陷入感情的破口,而不能自拔。
有一次在我主日講道之後,太太跟我說:「你還沒有達到你講的道的標準。」我謝謝她的愛心說誠實話。我跟她說:「我講的道,我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之百的『言行一致』,但我儘量的做到和我所說的一樣。」
我告訴太太,我講「真正的富足」的道,是憑信心依靠上帝存活,起碼我有體會到一部分(不一定全部),我才敢講這樣的道。我講「上帝的恩典」的道,確實我體會到上帝在我身上的恩典,講得必較能讓人感動。
我很少講「聖潔」方面的道,並不是我不敢講,而是我沒有很深的體會。但是有時候聖靈會感動我講這方面的道。其實,我的講道內容大部分是我對聖經某方面比較有深刻體會的,也「比較」做得到的,我比較不喜歡講自己作不到的道。
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因此基督徒也不要「以人廢言」,認為他的行為沒有那麼好,就全部否定他所說的。或「以言廢人」,因為不會說話,而不相信他的人。
基督徒應該做到「言行一致」,也要用此標準來「嚴以律己」,但對於別人則要「寬以待人」,對於其他人有時候偶而「言行不一致」,除非犯了嚴重的真理錯誤,否則我們要原諒他,因為「人沒有完全的」,我們和他同樣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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