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世间情是何物?
第 1969 期(2002 年 5 月 19 日) ◎ 一个人在路上 ◎ 兰心
我曾因为别人蓄意挖苦的话,弄得终日郁郁不欢。那时候,我方知道尽管自己设法忘记往事,无奈却难免突如其来的刺激,我才发觉自己不是别人赞赏的那么坚强!当天,我常对窗呆立,盯着街道,心里只有一个意念:「从这儿往下跳的话,能死得爽快么?」走过马路时,我曾故意停在马路中,期待被汽车辗过。这点滴的挣扎,都只在一念之间。
报章上的伦常惨剧,通常都与婚变大有相关。当事人寻死,固然是他个人的自由;然而可怜的,就是那无辜的稚子,在无可选择下要为成人「陪葬」。寻死的人往往认为自己是世上最命苦的,那种自我中心容易使他趋向自私,孩子变了他的附属品。与孩子同死,与其说是担心他们失去照顾,不如说这行动是一种永恒的占有,是对弱小者操控的象征,对离婚配偶的彻底报复。我不能否认离婚者的哀伤,可是恃着离婚的借口,轻慢别人的生命,这些人,懂得爱么?
我的母亲也曾被爸爸遗弃。她是个乡下人,没有受过教育,当时,我们姊弟四人还不过是小孩子,生活困迫不需言喻,情感新伤使她难以克服;妈妈虽然想过死,然而为着我们,她勉强地在艰离中活下去。因为爱我们,她不能让我们死;也因为爱我们,她要振作起来,教养我们。我们都敬佩母亲。其实,我们的上一代,有很多同类的故事。
我没有子女,我想过死,如果要死的话,我应该是死得轻松的。但我没有因此选择死。想死,或可说是失偶者必然的心路历程,不过,这不等如是恰当的事情。每当想到母亲抚养我们的劬劳,想到自己不是他人的附属品,我怎能为别人死?同样地,我们怎能使别人为我们死?
无论有任何要死的缘因,作成年人的,可否在死之前,想想孩子也有未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