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定堅入稟高院要求影音
 交還「穌哥 Show」母帶


1941 期(2001 年 11 月 4 日)
◎ 教會、機構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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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影音使團合作製作福音棟篤笑「穌哥show」的電視及漫畫編劇劉定堅,向高院入稟控告影音使團未有按所訂合約,將節目中所拍攝的錄影帶交還,反而將擅自製作的鐳射影碟售予另一間公司。

  據入稟狀指稱,原訴人自由人及其負責人劉定堅,今年二月底與影音使團簽訂協議製作將於今年七月公演的「穌哥show」,由影音全權管理,並由原訴人劉定堅持有版權;而影音亦承諾會向原訴人購買五千張鐳射影碟,每張售價為二十三元,合共港幣十一萬五千元。另外,原訴人另入稟要求影音使團,不得向他人稱擁有雙方合作製作的「最激之手」電影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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