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議(下)


1937 期(2001 年 10 月 7 日)
◎ 細說心語 ◎ 劉穎芝(元朗信義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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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來,賭波應否合法化都被喻為一場利益與道德之間的角力。當然,我並不否認賭波合法化所帶來豐厚的稅收是相當吸引的,但合法化背後所引起的社會問題,又是否可以置諸不理呢?雖然政府提出將稅收用作慈善用途及社會福利上,可是,有調查報告顯示,因賭博而賺取一元,將會使政府在社會福利上多支出三倍。那無疑是政府的一場賭博,可是在這一場賭博上,政府將會輸掉的,不只是那三倍的社會福利,而是香港青少年的明天!

  另一項有關賭波的大型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受訪市民表示,即使賭波合法化,他們都不會參與賭波。如果只為了賺取這少部份的稅收,而放棄了大眾的利益,這樣的犧牲,實在是太大了。

  再者,政府提出賭波合法化的最大理由是希望藉此杜絕非法賭波活動。但我認為,政府的責任是打擊非法賭波活動,而非以合法化作為妥協。此外,合法化並不能杜絕任何的非法活動。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賭馬現有合法的途徑,但外圍賭馬依然存在。由此可見,合法化並不能夠打擊非法賭波活動。相反,此舉更會刺激非法賭波集團以更多的「奇招」作招徠,吸引投注者。這樣,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會更嚴重。

  更令人擔心的是,賭波一旦合法化,將會成為其他非法活動合法化的先例。如果未能打擊的非法活動,就將之合法化,依從這個邏輯,娼妓、濫用藥物等,豈非都要一一合法化?那法律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假如政府繼續以合法化作為妥協,將來的社會,實在難以想象。

  在此,我們希望政府能夠負起責任,關注及協助新一代健康成長,不應該只著眼於稅收利益而漠視賭波合法化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

  最後,我強烈要求政府否決賭波合法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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