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启示
第 1876 期(2000 年 8 月 6 日) ◎ 每月快讯:总言之 ◎ 庞建新(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总干事)
记得当年在美国进修神学时,看过一则极尽讽刺的新闻标题:「设若那高耸云霄的十字架是亮著的话,那空难肯定是可以避免发生的!」事缘一架载满乘客的航机,在一个风雨交加、一片漆黑之夜,撞向芝城郊区的山上,引致全体机员及乘客罹难。据悉,离肇事现场山坡下,落座一所远近知名的基督教主办的训练中心,而该中心的标志为一高达六十呎的十字架,并且每个晚上皆亮著,照得整个郊野通明。可惜在那个晚上,它却失了「见证」,带来灾难,这则报导,对我来说,正是当头棒喝、发人心省。诚然,基督徒个人没有见证,只晓得「讲耶稣」,这样如何能作光与盐,叫人看见你的「好行为」呢?反过来说,信徒只重服务、行动,而忽略了个人布道,亦会让传福音的大好机会流失。「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十14)是个很好的提醒,足见信徒个人的言行应是相辅相承的。
在信主的人来说,个人布道、传道工作是托付、责任(林后九16)。然而没有教会整体的承担,单单倚靠一两牧者、三数平信徒去承接,恐怕信主新葡,得救幼苗,很快便会枯萎,不但令到个别热心个人布道的信徒徒劳无功,也令危险红灯在教会中亮起来,甚至日后灯也熄灭,教会在三数载,不知不觉间,变为一潭死水,害己害人。这正是熄灭了的十字架的启示。
教会整体及众信徒们,谨请为2000全港布道大会,及教会热衷领人赴会,恳切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