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反映市民不信传媒可自律明光社建议成立独立评议会
第 1838 期(1999 年 11 月 14 日) ◎ 要闻
明光社上月成功以街头问卷形式,向六百四十六名十八岁以上的市民,访问对保障私隐报业评议会的意见。有八成半受访者认为现时报章侵犯私隐情况严重,不相信新闻界可自律,故赞成设立保障私隐报业评议会。调查亦显示市民最担心的,并非小市民的私隐被侵犯,而是报刊中失实的报道和渲染色情、暴力等问题。明光社支持成立一个非政府委任的评议会,并认为其成员应由业内人士及其他关注社会团体经互选组成,同时亦应监察电视、电台等传播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