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教会的透明度

1811 期(1999 年 5 月 9 日) ◎ 交流点 ◎ 袁天佑(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九龙堂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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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教友向我提出,在今天,无论是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医管局、学校,都讲求效率,优质,透明度、交待,教会也当如此。这点笔者也赞同。教会通常于每年之始会订下事工计划目标,财政预算,年底时总结一年的工作,看看达成目标的有多少,未能达成的又有多少,检讨达标或不达目标原因,更请楚制订下一年事工时要当留意的问题。了解订下的财政预算有盈余或是赤字,也有助于制订下一年的预算。鉴于钱财容易成为人贪婪的引诱,笔者也非常同意老弟兄所说,财政有适当的监督,避免误用,并有效的运用在适切的事工上。

  政府部门等要向公众交待,但是在教会,是谁向谁交待?通常而言,执事会要向会友交待,牧师传道要向执事会交待。我曾经看过一段这样的文字:

  「对很多教友而言,......教会付牧职人员的薪津,就是请他们做探访教友,传扬福音,及推动教会活动的工作,总之,他们要做基督命令我们去做的所有的事。这(是)『代理宗教』(Religion by Proxy)的态度。」(节录自Lucille Lavender,They Cry, too!《牧师也会哭泣!》,页160)

  「代理宗教」的结果便只是牧师传道要向聘用他们的人交待。我说这话,并不是因我是一位牧师,要向他人交待工作。我只是想教会不是一个机构,教牧与信徒都是的上帝家里的人。大家一同推动家里的圣工,大家一同承担责任。所以教会牧者或是执事会向会众交待教会的事工,不论是计划或是进展,交待的意思是要让信众对教会的事有更多的了解,就能有更多的支持和参与。

  曾有人这样说,二十一世纪是平信徒运动的时代。我很同意这点。或许教牧与信徒在教会事工上的角色各有不同,但是大家都要尽上责任和本分,向托付我们大使命的主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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