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章工作
第 1839 期(1999 年 11 月 21 日) ◎ 余晖集 ◎ 安伯
劳资关系是一个绝不复杂的问题,不必要怎样抽丝剥茧的去分析研究,一个简单得很也是基本的原则,但又彼此对立,而又共同争取的是一个「赚」字。大家又认同的都认为是自己赚的少,对方赚的多。如此这般,各行各业此起彼落的引发工潮,劳资双方各指对方的不是,由彼此宾主之间,开始时的融洽和谐相处,演变到水火不容,势成敌对。五十年前(四六、四七间),自己曾卷入过这个漩涡里。那时正是香港复员初期,百废待兴,劳资双方各有争取的目的。那时还没有静坐、游行、示威这么多噱头,只在厂房间,或借用茶楼大家集集会。也不曾喊过口号,更没有大幅横额、海报,只选出几位代表和对方谈谈,结果是两败俱伤。当年多宗所谓工潮,事后有分在主其事的,都有何必当初之感。那时也没有甚么所谓谈判「武器」,到如今该是进步了,不约而同说来教资方头痛的一句「按章工作」,成了杀手™x。
「按章工作」其实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但细想一下就成了「大问题」了。原来多年在工作上没有按章,说清楚点是没有依章,甚至违章。这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店有店规,铺有馆矩,大伙儿在这些年间竟然从不依规按章,到出了问题发生争持的时候才按章,这个「章」是甚么章。
从好处看,原来以前大家在工作的岗位上,工资少要,工作量超额的付出,逾时工作啦,本来请十个人同做的,七、八个人拍拍胸膛卯上了。这样的好汉不是没有,可是绝不会那么多,一阵子这么大的头缠布条、手擎牌子,他们发觉多劳未多得,这才「按章」,蓦然想起那一小撮通洗渠务的哥儿们,该是按章工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