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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與堂會配合
 


第1749 期(1998 年 3 月 1 日)

◎ 教會之聲 ◎ 蕭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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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今日的教會處在富足充裕環境中,一般教會的運作重點是促進信徒在會內和諧、溫馨、安全、服事、團契、敬拜等屬靈生活,也重視福音廣傳,開拓聖工,建立教會。但似忽視這繁華進步的都市背後,還隱藏了不少貧困、老弱、孤寡、痛苦而無依無助的人!這些人極需社會人士關懷及援助。過去香港的基督教團體雖然參與不少的社會服務關懷和援助,但教會本身對社會服務事工的參與卻不多。這可能是由於一般教會運作的理念及宗旨是注重會內牧養、服事、團契,對外廣傳福音,開拓新事工,建立教會。關於對外社會的福利和服務,認為這是香港政府和慈善機構的事工,況且教會也未有足夠的人手資源可以應付,也有部分教會認為社會服務是社會福音。這是過往某些教會對社會服務的觀念及教導上偏差。但聖經中不是有許多提示嗎?如詩篇一四六篇七至九節:「他為受屈的伸冤,賜食物與飢餓的。耶和華釋放被囚的;耶和華開了瞎子的眼睛;耶和華扶起被壓下的人。耶和華喜愛義人。耶和華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

  使徒行傳二十章卅五節:「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並且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雅各書一章廿七節:「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哥林多後書九章八至九節:「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因此凡屬基督教會信徒,我們當關懷參與社會服務,對世人施行慈惠服務,這是承擔神的訓誨,效法耶穌基督的謙卑服侍捨身為人,乃是基督教服務社會的真諦,所以教會信徒也當盡責任,這是理所當然的職務。若是教會配合香港政府社會服務事工,定必帶來社會安康,增進大家互愛互助,達致彰顯基督大愛,活出耶穌對人的關懷及服侍,如此天國的福音就更大的廣傳。

  教會及兄姊們也可以有更多機會,藉着服務單位職事,發揮實踐對眾人服侍,開辦社會服務的場所,可作傳福音地方,也可更廣的接觸地區羣眾,藉此作為服務和傳福音有效工具。當然相應要付出更多的人力資源,承擔責任必定會更重。教會若要展開這事工,首先要教牧同工及長執兄姊認同。此因教會其中的使命,重要的事工,樂意運用教會的人手資源,或推動會眾共同參與社會服務,為此事工的經費特別捐獻。但我們深信主的恩典及供應是足夠的,並且我們也可以看到在基督裏勞苦的工作是不會徒然的。

  感謝主在這十多年來,香港各宗派更多教會奮起承擔,及積極的參與社會服務,如聖公會、信義宗各會、浸信會、宣道會播道會、宣教會、循理會等。本人服事的竹園區神召會在極短的十年間,也參與社會服務事工,開辦老人中心及幼兒中心各四間,還有康復的庇護工場和宿舍,青少年的自修室二間,從這些服務,我們經歷主的恩典和祝福。但願更多的教會及信徒也配合社會福利署,共同作好社會福利服務事工,促進服務羣眾,造福社會,這也是教會在世上作光作鹽的使命。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98年第174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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